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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网企业彻底告别“吃差价”!第三轮输配电价改革开启,有哪些看点?

 来源: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   

 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《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正式开启第三轮输配电价改革。《通知》有哪些重点内容?此轮改革有哪些看点?我国输配电价体系发展经历了哪几个周期?输配电价下一阶段改革的重点是什么?一起来看本期快问快答↓

  问:《通知》有哪些重点内容?

  答: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、上网环节线损费用、输配电价、系统运行费用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,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、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,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。

  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,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,执行单一制电价;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,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;315千伏安及以上的,执行两部制电价,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。

  问:此轮改革有哪些看点?

  答:创新核定分电压等级容(需)量电价,进一步优化输配电价结构,理顺了“大电网”与“小电网”的关系,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、促进电网形态向“大小网”兼容互补发展转变提供有力支撑。

  简化用户分类,明确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,加快推动工商业用户‘同网同价’,为工商业用户同台竞技、公平无歧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了良好环境。

  创新建立负荷率激励约束机制,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,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当月需量电价按九折执行。有效发挥电价信号功能,引导用户根据自身负荷行为合理报装容量,提升电网整体经济性。

  真正按照“准许成本+合理收益”原则核定输配电价,推动电网经营模式从获取购销价差向收取输配电费转变,并由工商业用户全面执行,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。

  问:我国输配电价体系发展经历了哪几个周期?

  答:2015年初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“准许成本+合理收益”原则,分电压等级核定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17年和2020年分别完成了前两个监管周期的价格核定。经过两轮成本监审,我国输配电价体系实现了“从无到有”。

  在第一周期改革实现成功破冰、第二周期改革全面铺开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,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坚持问题导向,迈出了新步伐。

  问:输配电价下一阶段改革的重点是什么?

  答:输配电价改革的目标,是建立健全现代化输配电价监管体系。为加快实现该目标,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副院长凡鹏飞建议,下一步,应重点厘清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水平并在输配电价外单列,改“暗补”为“明补”,为稳妥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创造良好基础。(经济日报记者 王轶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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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5-26 18:55